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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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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2 20:58:46 | 来源:智邦人才网 [字体:小 中 大]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鉴定机构,对从业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并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制订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大力开发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认真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使城乡新增劳动力上岗前都能受到必需的职业训练,在全社会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 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的“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抓紧培养专业化高技能人才。”的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的重要措施。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以及"技师"、"高级技师"五种。 它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持有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是持有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员工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新版职业资格证书防伪标识 一、证书内页、封二、封三采用隔色彩红印刷 二、证书内页、封二、封三的底边采用LDBZH浮雕印刷 三、证书内页使用ZHYZG水印纸 四、内页第二页套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章 五、封二彩红下方8-10毫米处有无色荧光显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 六、内页第一页的国徽有红色荧光。 七、加盖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技能鉴定专用钢印。 职业资格证书 一级/高级技师 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技师 职业资格证书 三级/高级技能 职业资格证书 四级/中级技能 职业资格证书 五级/初级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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