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大学生小姚看到网站上有个招聘信息,有心去求职,但上面标明的“员工薪酬高于合肥地区同行平均工资水平”的条款却让她心存疑惑,“这同行业平均水平到底是多少呢?为什么企业、单位在招聘时就不能有个明明白白的聘用待遇呢?”
有小姚这样疑惑的并不在少数。记者近日走访了部分人才市场看到,很多用工单位在招聘信息上并没有写出对应的薪金待遇,待遇方面使用“薪资面议”、“一经录用,待遇从优”等字眼,以留待求职者去慢慢“回味”。一位在合肥市人才市场看招聘信息的陆先生说,他之前曾经去应聘过一家企业,企业当时允诺的是“高薪”,他认为至少也有2000元以上吧,但企业也没跟他谈具体的待遇问题,直到进企业工作3个月、他拿到第一份工资时才知道,每个月平均起来也就1000元,让他大失所望。
不少招聘方表示,部分岗位和工种需要根据员工的实际能力才给出工资,不能一概而论什么岗位给多少钱,能者多劳,多劳多得,所以薪水方面并不能给出具体的数字。一位英语培训学校的招聘负责人告诉记者,招聘过程中,如果直接把价格标出来,标低了,一些高级人才可能就因为薪水太低不会选择;标高了,并不知道对方是否能胜任,容易产生矛盾。所以才采用这样的实用主义政策。